期权激励业绩不达标冲销期权摊销费用账务 期权股权激励会计处理
期权激励业绩不达标冲销期权摊销费用账务期权股权激励会计处理
1. 股权激励计划中各时间点的会计确认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会计处理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进行的。在期权授予日,根据期权的公允价值,将股份支付费用分期确认,按照等待期的长度进行摊销。
2. 非市场条件不满足导致股权激励计划取消或终止
若股权激励对象未能达到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导致股权激励计划无法继续进行,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于已经确认的费用,如果是因为达到市场条件而未行权,则不需要调整已确认的费用;如果是因为未达到非市场条件而不能行权,则需要调整已确认的费用。
3. 股权激励计划中存在的回购条款
有些股权激励计划中存在回购条款,即股权激励对象离职或未满足其他非市场业绩条件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回购所持股份。对于存在回购条款的股权激励计划,在会计处理中需要考虑这些条款的影响。
4.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给予员工股权激励时,需要按照授予期权的公允价值,在员工行权等待期内平摊确认管理费用。例如,上市公司在某年年初授予A员工10股,授予价为5元,等待期为2年,到2023年可行权,则在2021年和2022年年末应分别按照该期权的公允价值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5. 股份支付的取消和作废
股份支付的取消是主动行为,指激励计划在未到期前被提前取消。在取消时,需要加速处理剩余期间的费用,在当期一次确认。而股份支付的作废是被动行为,指激励计划到期但未满足业绩条件等原因而作废。在作废时,累计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0,需要冲回以前期间确认的费用。
期权激励业绩不达标时会涉及冲销期权摊销费用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需要按照期权的公允价值在等待期内进行分期确认,同时还需要考虑非市场条件不满足、存在回购条款、股份支付的取消和作废等情况的会计处理。这些会计处理的目的是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能够被正确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