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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票据和债券区别 融通票据和债券区别在哪

2024-03-26 10:38:01 财经知识

1. 融通票据和债券的定义与特点

融通票据是一种专门为取得金钱的融通而发出的票据,也被称为金融票据或空票据。它不是以商品交易为基础发生的票据,而是为了资金融通签发的一种特殊票据。融通票据通常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产生,一方作为债务人签发票据,另一方作为债权人背书或承兑。融通票据常见的类型包括汇票、期票等。

债券是一种债务工具,发行方以融资为目的发行债券,投资者购买债券成为债权人,并享有债券到期日之前的利息和本金回收权。债券具有固定的到期日、利率和面值,通常由***、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

2. 主体不同

融通票据的主体是票据债务人,也就是签发票据的一方。而债券的发行方可以是***、公司或金融机构,即使是公司发行的债券,债券持有人也不直接和债券发行方有债权债务关系。

3. 票据保证人和债券担保人的主体资格限制不同

对于融通票据,票据保证人必须为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这是因为融通票据的信用实际上并无增加,若允许债务人充当票据保证人,则不能增加票据的信用。而在债券中,可以存在债券担保人,其可以为债务人或第三人。

4. 真实交易基础不同

融通票据签发背后通常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基础,是纯粹为了融资而发行的。而债券的发行通常需要有真实的债务基础,比如公司为了扩大业务需要融资,因此发行债券来吸收资金。

5. 风险和期限不同

融通票据通常风险较高,因为其签发背后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作为保障。而债券拥有一定的担保措施,例如可以由担保人提供担保,从而降低了风险。融通票据的期限通常较短,一般在数月之内到期,而债券的期限可以长达数年甚至几十年。

6. 发行主体不同

融通票据的发行主体通常是具有一定资信的大企业或金融机构。而债券可以由***、公司或金融机构等发行。

融通票据和债券在主体、保证人资格、真实交易基础、风险和期限、发行主体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了解和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把握市场风险,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