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退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小编将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退市规则和上市规则,并根据提取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释。
1.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1. 股票发行及上市流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发行人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请股票发行及上市。这意味着,发行人需要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才能上市。
1.2. 退市新规根据最近的退市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进一步完善了退市机制。这是为了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构建与注册制理念相匹配的退市机制。新证券法删除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相关规定,并授权交易所制定退市相关业务规则。
1.3. 退市风险警示和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的第十章退市的一般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将依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事宜。
2.创业板股票退市规则
2.1. 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则,如果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深交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 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2)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票挂牌交易价格低于每股面值的百分之二十五。
2.2. 其他类退市情形除了交易类强制退市外,上市公司还可能面临其他类退市情形。例如:
(1) 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包括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违规、财务信息造假等。
(2) 具有实质性违约情形:包括无法按期兑付到期债务、逾期回购股票等。
(3) 其他严重违反交易所上市规则或安排的情况。
3.退市规则修订背景
3.1. 新证券法的实施退市规则的修订是为了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构建与注册制理念相匹配的退市机制。今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删除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相关规定,并授权交易所制定退市相关业务规则。
3.2. 创业板改革和注册制试点今年8月,创业板改革实施并试点注册制,为包括退市制度在内的存量市场基础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创业板改革的平稳落地为完善退市机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4.退市新规修订的目的
4.1. 构建市场化退出机制退市新规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净化资本市场生态。通过要求上市公司符合一定的交易和财务指标,从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2.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退市新规的修订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当上市公司出现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时,深交所将依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退市事宜,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股票的真实情况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退市规则和上市规则是为了完善退市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而实施的。通过符合一定的交易和财务指标,以及严格审议退市事宜,深交所旨在构建市场化退出机制,净化资本市场生态。这些规则的修订背景源于新证券法的实施和创业板改革的试点,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健康运行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